黄冈市关于当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存在问题的调查报告
4月11至12日,湖北省黄冈市农业局、农机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团风、浠水、蕲春、黄梅四县就当前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开展深入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四县农业局、农机局情况汇报,深入湖北蓝?躺?镏士萍脊?尽?凰?拙I缴??脸⑥?合乜?下躺?茉纯?⒂邢薰?尽⑥?合靥诹??锶计?尽⒑?蓖?尚履茉纯?⒂邢薰?尽⒒泼废劐?坌烀芘┗?ㄒ岛献魃绲冉崭炎酆侠?闷笠担ㄖ魈澹┙?辛说鞑椋?纸?榭霰ǜ嫒缦拢?/P>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黄冈市是农业大市,农作物种植面积大,秸秆资源丰富,2017年该市农作物秸秆产量455.07万吨,综合利用量402.46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8.44%。今年黄冈市委、市政府将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列入“雷霆行动”十大专项整治任务之一,该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呈现出声势大、范围广、效果好的良好局面。预计全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比去年提高3.56个百分点。但是,由于秸秆综合利用涉及面广,产业化基础较差,农民认识不高和农村劳动力缺乏等原因,秸秆综合利用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新动向。
1.综合利用途径不多。机械收割秸秆粉碎还田、留茬还田等肥料化利用是秸秆综合利用的主导方式,而且利用比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团风县农机局介绍,2017年全县29.1万亩水稻和6万亩小麦机收切碎还田面积达到33.34万亩,占种植面积95%,秸秆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量达到12.5万吨,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74.36%,比2016年提高11个百分点。浠水县80万亩水稻,机械收割粉碎还田或留茬还田56万亩,占比70%,比上年扩大6万亩。秸秆肥料化利用“一支独秀”,相比之下,其他利用途径窄,利用量很少,利用难度大。在能源化利用方面,最大的企业是蕲春凯迪电厂,2016年利用秸秆8.9万吨,2017年利用秸秆6万吨,分别占蕲春县秸秆总量72万吨的12.3%和8.3%;黄梅县湖北同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35亿元,建成5万立方沼气提纯天然气项目,于近期投产运营,消纳转化秸秆1.1万吨,占黄梅县秸秆综合利用量1.84%;湖北蓝?躺?镏士萍脊?驹谕欧缤蹲式ǔ缮?镏士帕!⑸?锶计????兀?曜???媒崭汛?000吨,占团风县秸秆利用量的1.78%。在饲料化利用方面,浠水县白荆山生态牧场利用秸秆养牛养羊,肉牛存栏200头,黑山羊存栏600只,年转化利用秸秆600吨,占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0.1%。在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方面,主要是利用秸秆培育食用菌、制作支垫等,规模也很小。
2.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规定“要编制综合利用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将综合利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加大财税、土地、信贷、保险、政策采购等政策扶持力度”,今年该市“雷霆行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也明确要求各地落实扶持资金。但这些要求基本上未落实到位,一是财政预算方面,省、市、县三级都没有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预算资金。今年黄梅、团风、麻城、武穴、浠水五个县市以秸秆禁烧工作经费方式临时安排10-60万元不等资金,黄冈市共120万元,也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是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仍未落实,蕲春凯迪、黄梅同晟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秸秆收贮点用地、用电价格、税收等方面都没有享受优惠政策。三是农机补贴范围小,补贴比例低。农机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主力军,秸秆切碎装置等重要设备没有列入购机补贴目录,每台收割机切碎装置要增加开支3700元左右,打捆机、打包机等秸秆离田设备虽然一部分列入了购机补贴目录,但补贴比例较小,购买一台秸秆捡拾打捆机需50余万元,享受购机补贴不到10万元,严重影响农机业主投入秸秆利用的积极性;农机作业补贴政策缺失,当前农机收割作业收费标准40-50元/亩,要求留茬高度18厘米以下,秸秆切碎长度10厘米以内,因此增加油耗、延长作业时间和加重机械磨损,每亩增加作业成本15元,没有政策补贴,农机业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收谷麦,不顾秸秆。四是企业经营和收储运没有补贴。蕲春凯迪电厂收购秸秆价格为350元/吨,1.8公斤秸秆发电1度,电价为0.62元/度,成本0.63元,高出电费收入0.01元,发电成本20元/吨,加上破碎费50元/吨和发电成本,每收购利用1吨秸秆企业亏损110元,2016年省发改委从新能源项目年度性补贴0.08元/度,此项补贴2017年取消,也没有其他补助。这次调研的四个县在企业农机合作社或农业生产主体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收购、储存、运输网点方面都没有扶持措施和资金补助。
3.市场主体建设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不适应。一是主体规模不大,目前,黄冈市年利用秸秆5万吨以上的企业仅1家(蕲春凯迪),1万吨以上的企业也仅12家,消纳秸秆量仍然较少。二是储运主体建设滞后,有效服务覆盖面小,由于秸秆收贮转运点需建设地泵、遮雨棚、消防设备、看守室等设施,投资较大,每建一个点需投入100-150万元,秸秆收贮转运经营效益低,加上收集困难,与千家万户农民打交道,组织工作量很大,储存占地多,防火责任大,运输时体积大、重量轻、易倒翻,存在交通事故隐患,致使该市秸秆收贮转运点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该市仅建设收贮转运点37个。按每个点服务1万亩耕地范围推算,秸秆收贮转运服务覆盖范围不到10%。三是市场主体经营艰难。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收贮运主体,存在综合利用量不大,经济效益不好,经营困难的问题。如黄梅县濯港徐农机专业合作社有秸秆打捆打包机3台套,秸秆仓储库2000平方米,年收贮秸秆3000吨,流动资金缺口100万元,难以维继。蕲春腾龙生物燃气站,2015年投资2700万元,在刘河镇建设秸秆缺氧裂解生产生物燃气、颗粒燃料和炭化产品,每年转化利用秸秆2万吨,两年亏损120万元。由于企业不盈利,无力与农民收集贮存、转运秸秆实行对接。
4.农机收割秸秆切碎作业准入执法难度大。农机收割秸秆切碎还田是秸秆利用最直接、最广泛、最有效的途径,也是减少秸秆露天焚烧隐患的关键措施。各地都要求农机作业必须加装切碎装置,降低收割留茬高度,否则不准参加作业,但在法律法规上没有相应的规定。农机部门在禁止不合要求的农机作业时,没有法律依据,难以强制执行。导致一些地方农机装配秸秆切碎装置比例较低,留茬过高,浠水县现有34个农机合作社,拥有各型联合收割机240台(套),配套安装了秸秆切碎装置的仅有24台(套),安装比例仅10%,收割留茬高度大部分超过30厘米,超高66.7%,严重影响农事活动,存在较大焚烧隐患,安徽、河南等地未安装切碎装置的农机也到浠水作业,农机部门无法阻止。
二、几点建议
1.出台扶持政策。一是各级政府要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省政府应落实省人大的决定,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将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黄冈市、县两级也要增加资金投入。二是落实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给予用地费用减免优惠,按农用电价给予用电优惠,为市场主体提供收费票据,实行税收优惠。三是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扩大购机补贴目录范围,提高购机补贴比例,将农机切碎装置纳入补助范围,实行全额补助。对农机收割秸秆切碎或粉碎还田实行作业补贴,每亩补贴作业费10-15元。农民收集秸秆每亩补贴10元。市场主体收贮转运和利用秸秆每吨补贴10-20元;四是落实秸秆转运绿色通道政策,参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免秸秆运输过境费,减少秸秆运输成本。五是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资金,支持农业、农机、畜牧兽医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2.加强市场主体和收贮运体系建设。通过招商引资或自主培育建设秸秆有机肥生产、喂养草食牲畜、秸秆沼气提纯天然气、秸秆生物质颗粒、秸秆袋料栽培食用菌、秸秆密度板、秸秆编织等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新的市场主体,扩大利用规模,增加利用量,提高利用量占比。鼓励综合利用企业、农机合作社、农业生产主体、乡镇村基层组织参加秸秆收贮转运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秸秆收贮转运网点,按照运输半径10公里和大宗农作物集中区域布局网点,每乡镇建点2-3个,黄冈每县(市、区)建点20-30个,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贮存转运的秸秆收贮转运体系。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户积极参与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产业链。
3.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涉及农民、新型市场主体、利用企业等多方利益,工作也涉及多个部门,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承担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责任,行政首长负总责,切实加强规划和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结合起来,以禁促用。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动员和组织农民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督办落实,严格按照省人大决定和黄冈市委“雷霆行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综合利用量、机械切碎还田、引进或培育市场主体、新建收储运网点、落实扶持资金等方面,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