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举办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操作业务培训班

5月16日下午,海门市农机局举办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操作业务培训班,全市13个区镇农机负责人、具体操作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详细解读了2018年海门市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讲解了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政策遇到的问题,分析对比2018年的还田补贴政策遇同2017年还田补贴政策的不同点,并提出了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工作注意点。

2018年,海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政策补贴稻麦实际种植户,按照30元/亩(含省补20元/亩、市补1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由实际种植户自愿申报,村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报区镇农业服务中心,区镇农业服务中心按村汇总统计、公示无异议再上报农机部门,通过第三方核查再由区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市级财政部门在夏季于9月15日前(秋季于次年1月31日前)将补贴款发放至补助对象账户。

培训班就还田具体操作细节做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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