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中新社北京5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11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src="http://i2.chinanews.com/simg/cmshd/2018/05/11/7af36310de5247c587f60acd2a83c90e.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时说,各级法院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的总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谈到司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周强指出,要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的29项具体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周强说,要重视对长江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发挥三江源生态法庭等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作用,发挥集中管辖、“三审合一”工作机制优势,保护三江源地区的生态安全;还要及时跟踪经济转型、生态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研判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出台司法政策,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顺利推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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