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将开始转基因强制标识:或用“笑脸”等符号标识

作为全球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第一大国,美国即将开始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

日前,美国农业部(USDA)公布了美国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National Bioengineered Food Disclosure Standard)中关于生物工程食品标识的拟定规则,对食品中含有多少“生物工程加工成分”须标注为生物工程产品等规定征求公众意见。文件建议食品生产商使用“生物工程”(Bioengineered,BE)来标注这些食品,而非常用的“转基因”(Genetically Modified)。

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7月3日,最终版本应在7月29日前公布,公布后将正式实施。据华盛顿邮报日前报道,美国农业部部长桑尼·珀杜此前表示,最终版本可能会直到夏季结束才能确定。

此前美国转基因食品标识遵循一般的标识要求即可。与美国联邦政策不完全相同,部分州明确通过立法的方式支持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而且州之间、不同利益集团间也一直针对标识问题争论不休。2016年7月,为统一转基因食品标识立法,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法案。同月,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此法案。但由于包括哪些食品应标识,以及食品制造商应使用哪些标签等问题,转基因强制标识推迟实施。美国农业部有两年的时间来制定具体的标识方案。具体编制工作由农业部市场服务部(AMS)负责。

上述文件共106页。对于哪些食品应该进行标注,AMS综合考虑了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服务局(ERS)、国际农业生物技术服务公司(ISAAA)公布的相关数据等。同时,AMS还考虑了行业利益相关者和消费者的意见。AMS建议将油菜籽、玉米、棉花、大豆、甜菜等使用率较高的转基因作物的相关产品进行标识。同时,对于使用率不是很高的非褐变苹果、抗褐变土豆、番木瓜等相关产品也要标识。

文件显示,三类实体具有进行标识的责任,分别为食品制造商、进口商和某些零售商。如果食品在零售商收到之前就已被包装好,那么食品生产商或进口商需负责食品标签的信息披露。如果零售商负责包装的,则要承担相关信息披露的责任。文件也称,对于餐厅或者零售食品店或者非常小的食品制造商可以得到豁免,不用进行相关标识。

目前,国际上转基因强制标识的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比如中国;另一种是定量强制标识。定量强制标识就涉及到阈值的问题。欧盟的阈值为0.9%,即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0.9%时必须标识。对于此问题,AMS称力求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和对国内外产业链的影响,同时也能为被监管实体和消费者提供实施的便利性和一致性。其正在就即种不同的阈值(转基因成分或总重含量为0.9%、5%等)征求意见。

此外,上述文件还显示,对于高度精练的糖和油等产品也可能得到豁免,不用标识。

AMS称,有观点认为高度精炼的产品不在“生物工程”范围内,因为它们不含“通过体外重组脱氧核糖核酸(DNA)技术修饰的遗传物质”,不需要披露为“生物工程食品”。因为由生物工程作物制成的高度精炼产品,如蔗糖、葡萄糖、玉米淀粉等,它们在化学性质上与由非生物工程作物制成的那些相同。但也有反对的声音认为,“生物工程”定义的范围包括生物工程生产的所有食品,如高度精炼的产品。AMS对此征求公众的意见,并进一步评估是否豁免此类产品。据华盛顿邮报报道,消费者团体称,这将有效地豁免转基因生物标签覆盖食品中的70%。

如何进行强制性标识?AMS称,或有3种披露成分的方式。比如,可以通过文本披露,AMS建议采用“生物工程食品”或“生物工程食品成分”,同时其也在考虑使用“转基因”或“基因工程”等术语。其次,可以通过符号标识,比如通过类似于笑脸或太阳等符号进行标识,目前还未确定采用哪一种。此外,还可以通过电子或数字链接进行披露。

强制标识图案,目前还未确定采用哪一种 National Bioengineered Food Disclosure Standard 图

值得注意的是,该披露法案仅仅是针对市场目的,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无关。2016年,美国国家科学、工程和医学学院发布长达408页的报告称,在安全性问题上,转基因作物与传统食品无异。同时,该披露法案也不会影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有关食品安全或营养问题自愿标识法案的完整性。

美国自1996年以来一直是全球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的领导者。2016年美国种植的约7300万公顷转基因作物中,玉米为3505万公顷、大豆3184万公顷、棉花370万公顷,还有苜蓿等其他转基因作物。2017年2月,转基因非褐变苹果已在美国部分地区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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