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部署2018年度 粮食安全省长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认真落实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通知》(发改粮食〔2018〕561号),要求各地积极主动并切实推动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

《通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差距“短板”和风险隐患,对2016年度和2017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责任。在此基础上,突出抓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的贯彻落实。主要有六个重点方面:一是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二是以更加务实的行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三是以更加扎实的工作,落实关于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四是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尽快消化政策性粮食不合理库存;五是以更加有效的监管,堵住储备环节漏洞,坚决管好“天下粮仓”;六是以更加积极的作为,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国。

《通知》强调,为增强考核的导向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2018年度将在做好基础内容考核的同时,突出对重点任务的考核。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80号)确定的责任事项进行考核;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六项重点任务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决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粮食安全。要主动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优质生产、安全储备和流通现代化能力建设。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年度工作方案,作为推动落实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通过抓基础不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抓重点提高保障质量水平。要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各地省情、粮情和区域特点,创造性地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按照已有安排,4月底各地将完成省级自评工作,5月和6月,国家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将开展部门评审、部门抽查和综合评价等工作,并抓紧研究制定2018年度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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