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下发意见优化玉米等种植结构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代,吹响了乡村振兴的号角,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日前,吉林省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大行动的意见》,这是吉林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各项重点工作的路线图,现公之于众,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乡村振兴,都来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而奋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和吉林省农村工作会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总体部署,以及吉林省农业工作会议的具体安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村现代化、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吉林省决定组织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大行动。

一、粮食生产提质行动

(一)稳定粮食综合产能。推进粮食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稳定提升粮食综合产能,努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2018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以上,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稳定在700亿斤。到2022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总体保持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历史阶段性水平。

(二)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是优化玉米、提升水稻、增加大豆、油料、杂粮杂豆和马铃薯,调整的重点区域是东部冷凉区、西部易旱区和城市郊区等非优势产区。2018年,巩固种植业结构调整成果,籽粒玉米调减面积稳定在550万亩左右。到2022年,籽粒玉米累计调减600万亩左右。

(三)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从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完成“两区”地块划定,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玉米、水稻生产能力更加稳固,大豆自给水平保持稳定。2018年,在继续抓好敦化市、公主岭市、榆树市三个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吉林省两区划定。到2021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两区面积达7300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6500万亩(玉米5200万亩、水稻1300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800万亩。

(四)推进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创建。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模式攻关,突破制约粮食生产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和效益瓶颈,集成推广应用节种、节水、节肥、节药等技术模式,以县为单元整建制推进,辐射带动区域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拓展创建内涵,扩大示范效应,引领绿色发展。2018年,重点抓好国家绿色高质高效整县推进示范县创建。到2022年,实现粮食主产县全覆盖。

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行动

(五)推进设施园艺加快发展。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突出中心城市周边、主要交通干线沿线、重点蔬菜大县、特色产业村和中西部庭院,加快发展棚膜产业和庭院经济。2018年,新建棚室33万亩,设施园艺面积累计达175万亩,同比增长23%;园艺特产业总产值1900亿元,同比增长8%。到2022年,设施园艺面积300万亩,比2017年翻一番;园艺特产业总产值2600亿元,比2017年增长48%。

(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引领融合发展能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推进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生猪、肉牛、肉羊、禽蛋、乳品、参茸(中药材)、果蔬、林特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抓好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6000亿元,同比增长7%。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8000亿元,年均增长7%。

(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支持盘活闲置农房等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等。推广近郊休闲、果蔬采摘等模式,支持发展农(林、牧、渔)家乐、休闲农业合作社,加强休闲农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创建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星级企业、休闲示范乡村,组建休闲农业产业联盟。2018年,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93亿元,同比增长15%。到2022年,休闲农业营业收入160亿元,比2017年翻一番。

(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达标准、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创,制定实施信贷、用地、科技等支持政策,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营机制。2018年,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创建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到2022年,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个。

三、农业基础建设支撑行动

(九)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推进田间工程、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旱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推进田网、渠网、路网、林网综合配套,提高农业排灌、土壤培肥、农机作业和综合生产能力。2018年,新建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到2022年,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1000万亩以上。

(十)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创建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发展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绿色环保、保护耕地、蓄水保墒等机械化耕作模式。2018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5%,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

(十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力度。集成推广旱作节水、玉米膜下滴灌、绿色防控、保护性耕作、航化作业等增产增效技术。打造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集团,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园。2018年,力争培育全国种业十强企业1-2户;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9.4%。到2022年,现代种业育繁推一体化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2.6%。

(十二)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互联网+农业”,推进农业大数据、进村入户、农村电商和物联网等重点工程建设。2018年,实现标准化村级信息服务站行政村全覆盖、农业卫星数据云平台吉林省覆盖、农村电商行政村全覆盖,打造玉米、水稻、设施蔬菜、杂粮杂豆、食用菌等物联网产业示范园区。到2022年,农业信息化建设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行动

(十三)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建立完善认定办法和管理制度,扶持发展规模适度家庭农场,推进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加强家庭农场主培训,创建示范农场,发展家庭农场联盟。2018年,家庭农场发展到2.5万个,积极探索发展家庭农场联盟。到2022年,家庭农场发展到3万个,家庭农场联盟实现市州全覆盖。

(十四)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同行业合作社联合和股份合作,创建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2018年,农民合作社发展到8.5万个,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0万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稳定增长。

(十五)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2018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550户,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276万户,带动农户增收92亿元。到2022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600户,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285万户,带动农户增收100亿元。

(十六)鼓励支持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探索推广农业领域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设施园艺和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支持工商企业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先聘用流转土地农民。

(十七)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扩大服务规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2018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到2022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五、农业绿色发展转型行动

(十八)提升科学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水平。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提升精准施肥水平。严格执行新农药管理条例,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和生物农药,推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发展飞机航化作业。2018年,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2022年,初步建立科学施肥和病虫害治理技术体系,主要农作物肥料和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

(十九)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以玉米秸秆为重点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推广深翻还田、秸秆饲料无害防腐等技术,培肥地力,改善环境。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1%。到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87%。

(二十)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颁布实施《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先将黑土地划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遏制黑土地退化趋势。2018年,探索建立黑土地保护奖补政策,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整建制试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200万亩;深松深耕整地1000万亩。到2022年,黑土地保护治理基本覆盖主要黑土区耕地;耕地轮作制度基本建立;深松深耕整地1500万亩。

六、农业品牌提升行动

(二十一)做大做强“吉字号”品牌。重点打造吉林玉米、吉林杂粮杂豆、长白山人参和长白山山珍等“吉字号”品牌,编制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规划,探索“吉字号”背书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发展模式。2018年,研究出台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发展指导意见,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2年,“吉字号”品牌社会影响力明显增强,长白山人参品牌成为国家级农业品牌。

(二十二)大力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坚持政府引导、协会主体、社会参与、企业应用,立足区位、资源和人文优势,分层级、类别,突出地理信息和企业信息,集中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继续扩大扶余四粒红花生等品牌影响力,推出乾安黄小米、白城绿豆、白城燕麦等区域品牌,开展最受消费者喜爱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到2022年,区域公用品牌达30个,企业品牌200个,产品品牌500个。

(二十三)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编制实施《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启动省市县特优区创建,抓好抚松人参、汪清黑木耳首批国家级特优区建设。2018年,开展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工作,认定省级特优区10个以上。到2022年,力争创建国家级特优区5个,省级特优区30个。

(二十四)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部省共建国家级长白山人参产地市场建设,打造全球人参产销平台。实行省市联建区域性产地市场、市县共建田头(村头)市场,提升市场流通能力。2018年,省市联建一批区域性产地市场,市县共建一批田头(村头)市场,重点推进抚松人参、汪清黑木耳产地市场建设。到2022年,建设国家级产地市场1-2个,区域性产地市场20个,田头市场50个。

(二十五)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充分利用举办长春农博会、参加中国农交会、绿博会等农业展会,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形象代言,加大主流媒体和重点区域宣传推介力度,支持建设域外专营店,扩大“吉字号”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2018年,重点在北京、天津、浙江等地举办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开发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区域消费市场。到2022年,“吉字号”农产品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二十六)加强农业对外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业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优质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扩大农产品出口份额,提升“吉字号”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2018年,重点在美国、法国、俄罗斯、赞比亚及东南亚等国家开展优质农产品推介活动,加快推进俄罗斯、赞比亚优质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到2022年,支持建设境外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4-5个。

(二十七)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健全完善“吉字号”品牌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2018年,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20个。到2022年,“三品一标”环境监测面积达2000万亩;“三品一标”农产品3500个;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七、农业社会化服务升级行动

(二十八)发展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国有农场开展化肥统配统施、病虫统防统治等服务。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推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应用0.01mm以上加厚地膜。2018年,测土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75%以上。到2022年,测土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90%以上;农膜回收能力明显提升,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十九)提升农机服务能力。推进农机服务领域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鼓励服务主体提供跨区作业服务,推广应用农机物联网技术,鼓励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0个。到2022年,一乡一农机社实现乡乡覆盖。

(三十)优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批发流通市场,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2018年,重点建设一批农产品储藏窖、冷藏库和烘干房等设施。到202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粗具规模,初加工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十一)加强农资市场服务。支持服务组织与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加强合作,向农民和生产者提供选种、购种和种子种苗等全程服务。严厉打击种子套牌侵权行为和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销售,发展农药和肥料连锁经营、区域性集中配送等供应模式,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2018年,“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总量实现新突破;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率100%。到2022年,“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整体实力有较大提升;农资打假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率进一步巩固。

(三十二)拓展农产品营销服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农产品全流程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利用农业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结合。鼓励具有资质的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检测服务,推动部门间检测结果互认,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服务。2018年,通过认证基层质检机构达15家以上;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开展追溯服务90%以上;进入平台“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300家以上。到2022年,通过认证基层质检机构30家以上;县级监测信息平台全部开展追溯服务;“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全部进入平台,实现产品追溯。

八、农村改革推进行动

(三十三)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建立规范高效“三权”运行机制,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落实集体所有权,充分保障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赋予承包农户更充分的土地权能。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经营主体享有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2018年,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土地确权信息互联互通。到2022年,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三十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经济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2018年,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到2021年,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

(三十五)加快农垦改革。推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探索开展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剥离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将农垦职工和垦区居民纳入相应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2018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统一管理。到2022年,垦区区域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十六)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扩大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2018年,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县域全覆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覆盖主要农业县;探索开展实施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价格保险试点和收入保险试点,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到2022年,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支农机制进一步健全。

九、美丽乡村创建行动

(三十七)突出乡村规划引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细化实化重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突出乡村规划与功能分区战略摆位,把生产、生活、商业、工业进行功能分区,有效解决乡村生产与生活混杂、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十八)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计划,探索整市整县整村推进,重点推进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电力和通信等工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农村人畜分离、农村污水、农村厕所和农村秸秆等专项整治。2018年,创建美丽乡村50个;创建美丽庭院、干净人家5万户。到2022年,创建美丽乡村500个;美丽庭院、干净人家100万户。

(三十九)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业科技人才振兴工程,加强农业高层次科研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突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支持工程,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突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12万人。到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22万人。

十、农民增收挖潜行动

(四十)保持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深入实施吉林省2017-2020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落实“保、增、降、减”综合措施,保经营净收入不降低,增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降生产成本,减生产环节和储藏环节损耗,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今后5年,农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四十一)突出抓好产业增收。实施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探索建立现代农业建设与农民增收的有效联结机制。开展棚膜经济收入翻番、畜牧业收入倍增、种植业节本增效专项行动,做大畜牧业、设施园艺、高效种植业等主导产业。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庭院经济、田园综合体和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引导农民发展经作、休闲、市场、租赁、劳务等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带户增收新格局。

(四十二)实施农村就业创业提升计划。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开展农垦特色农场创建。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等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行农村优秀带头人建档立卡,摸清吉林省农村创业创新人员底数。搭建农村创业创新政策、基地(园区)、孵化等平台,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并大力宣传,营造农村创业创新良好氛围。2018年,建立省级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基地)100个。到2022年,创建一批功能齐备、服务能力强的平台(基地),服务吉林省农村创新创业发展。

(四十三)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农业产业扶贫措施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重点做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和部门定点帮扶。到2020年,全面完成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