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做好审定品种DUS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4-21 12:21AM 阅览次数:
各有关品种选育单位:
根据《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符合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品种审定需提交DUS测试报告。从2018年开始提审品种需提交DUS测试报告,但由于今年是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年,2017年未进行测试的品种,应立即进行测试,年终报审时可先提交一年的DUS测试中期报告,2019年末补交DUS测试正式报告。2019年以后提审品种必须提交DUS测试正式报告。
2.测试种子的提交。2015至2017年我局已经收取省试验当年区试一年品种的标准样品,标准样品中包含了DUS测试所需种子,不需额外向测试机构提供。参加联合体试验、自行开展试验、绿色通道及2018年度及以后参加省试验的品种,品种选育单位需自行向测试机构提交测试种子。
3.DUS测试机构。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承认所有农业部授权的测试机构出具的DUS测试报告。省内可到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哈尔滨)分中心进行测试,测试中心联系人:孙连发,联系电话:18249793289。
4.如因未及时参加DUS测试,没有取得DUS测试报告的品种,不予受理品种审定的申报。
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