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出台

日前,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意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粮食和福建省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福建省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装备技术支撑。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注重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与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加强管理创新,将全面实施补贴产品准入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作用,优化制度设计,提升信息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获得感,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向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其中:中央补贴范围为14大类35个小类76个品目,重点支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所需机具;省级补贴范围为5大类8小类10个品目,重点支持福建特色优势农业生产所需机具,其中,机库补贴实施方案由省农业厅、财政厅另行制定。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