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撤消2017年玉米品种引种备案号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8-04-13 11:59PM 阅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国审品种不能实行省际间引种备案。现撤消以下三个国审玉米品种在新疆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引种备案号。
序号 |
品种名称 |
审定编号 |
引种编号 |
引种者 |
1 |
东科308 |
国审玉2015602号 |
新引玉(2017)002 |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
2 |
东单1331 |
国审玉2016607号 |
新引玉(2017)003 |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
3 |
富尔116 |
国审玉2015604号 |
新引玉(2017)019 |
新疆米奇贝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现予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