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下达2018-2022年农作物种子储备计划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2022年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浙农专发〔2018〕30号

各市农业局:

为确保农作物供种安全,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新修订《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近年各地种子储备工作实际,在前期充分调研、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厅对各市农作物种子储备计划作了调整,现将2018-2022年农作物种子储备指导性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8-2022年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指导性计划表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日

附件

2018-2022年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指导性计划表

地 区

储备任务(万公斤)

杭州市

80

宁波市

45

温州市

70

湖州市

64

嘉兴市

91

绍兴市

93

金华市

67

衢州市

45

丽水市

10

台州市

84

舟山市

6

合 计

655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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