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下达2018-2022年农作物种子储备计划
发表日期:2018-04-05 12:02AM 阅览次数:
各市农业局:
为确保农作物供种安全,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新修订《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近年各地种子储备工作实际,在前期充分调研、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厅对各市农作物种子储备计划作了调整,现将2018-2022年农作物种子储备指导性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8-2022年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指导性计划表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4月2日
附件
2018-2022年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指导性计划表
地 区 |
储备任务(万公斤) |
杭州市 |
80 |
宁波市 |
45 |
温州市 |
70 |
湖州市 |
64 |
嘉兴市 |
91 |
绍兴市 |
93 |
金华市 |
67 |
衢州市 |
45 |
丽水市 |
10 |
台州市 |
84 |
舟山市 |
6 |
合 计 |
655 |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