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
今天上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审查批准了《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邢台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邯郸市村庄建设条例》《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邯郸城市绿化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邯郸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王东峰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认真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宪法修正案,通过和批准了一批重要地方性法规,会议开得富有成效。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及宪法修正案,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王东峰强调,要深刻理解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我们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忠于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坚定维护宪法,自觉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王东峰强调,要牢牢把握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核心内容,切实学深悟透弄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国家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不动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不动摇,自觉把宪法贯彻到履职尽责的方方面面,体现到推动河北改革发展的具体实践。要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加强法治河北建设,不断提高全省人民法治素养,为推动宪法贯彻实施筑牢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深入推进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人人遵守宪法、人人维护宪法在全省蔚然成风。
王东峰强调,要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中的重要作用,带头学习宣传宪法,模范贯彻实施宪法,按照宪法精神和立法原则,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对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在我省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晓东,副主任王刚、聂瑞平、周仲明、王会勇,秘书长曹汝涛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夏延军,省监察委副主任董云鹏,省法院副院长王越飞,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史建明等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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