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确保玉米试验体系正常运转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4-02 10:11PM 阅览次数:
黔农办发(2018)51号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局:
根据《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审定、推广前,必须通过2年的多个试验点区域试验和1年生产试验。玉米作为5个主要农作物之一,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是合法推广前的必经程序。贵州立体气候明显,是西南地区最好的主要农作物试验中心。国家实施“九五”种子工程以来,利用我省立体气候优势,农业部和我委分别下达项目资金,选址建设国家和省级品种区试站和品种抗性鉴定站80多个(其中玉米45个),形成了完整的品种测试体系。为推进玉米种业科研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粮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段时间以来,在开展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个别地方把试验用地纳入结构调整范围,不允许试验地内种植玉米,严重影响了国家和省级品种区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玉米试验体系的正常运转。对此,为确保我省玉米试验体系的正常运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各地要加大对玉米科研试验的支持力度,为贵州种业创新提供基础条件,推进科研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让贵州种业企业尽快成长起来,为民族种业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确保试验用地不受影响。各地要严格贯彻执行《省农委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8〕21号)关于“正常的玉米科研、试验和新品种测试体系要正常运行,不许搞一刀切。”要求,确保已建成的玉米试验体系正常运转,试验用地不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
三、确保试验测试正常进行。各地农业部门要督促各承试单位在试验基地建设醒目的品种试验标识标牌,做好试验宣传,确保玉米品种试验正常开展。
2018年3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