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达标单体企业列为重点监控点 划分为第三类化工园区管理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至此,山东省三个类型的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全部出炉。 据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产业升级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山东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点击查看详情,下同)和《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此次,针对已形成一定规模、财税贡献大、安全环保管理水平高的单体企业,出台了《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标准执行。重点监控点作为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的补充,将作为第三类化工园区管理。

《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所称化工重点监控点,是指处于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规模总量大、税收贡献突出、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化工生产企业。被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执行。

监控点认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所在市、县(市、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

(二)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

(三)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符合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

(四)当年度没有受环保限批、挂牌督办,不存在限期整改未完成事项;

(五)厂区须连接成片;

(六)上年度税收贡献在1亿元以上,并且主营业务收入石化企业在50亿元以上(炼油企业须有使用进口原油资质)、煤化工企业在30亿元以上、其他企业在10亿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税收贡献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的企业;

(七)拥有较为成熟的延伸产业链规划项目,具有能够满足发展需要的建设空间;

(八)新一轮评级评价安全、环保单项评级均在85分以上,并且总评为“优”。

《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作为《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有效补充,进一步明确了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门槛和专业园区、重点监控点认定及管理要求,为全省化工项目和专业园区、重点监控点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也为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方面管理水平较高,已形成一定规模,财税贡献大但搬迁成本过高的企业,留出了发展空间。

《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全文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www.shandong.gov.cn/art/2018/1/17/art_2477_231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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