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鄄城“四举措”促进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

为使农机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近年来,山东省鄄城县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足全县现代农业和机械装备发展的要求,“四举措”全面推动农机合作社迅速发展。

一、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讲座、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并帮助农民多形式发展农机合作社。以农机大户、农村能手、村委会及农机维修点为主体,引导他们带领周边群众,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组建农机合作社,抱团闯市场,开展订单作业、土地托管及土地流转等新型服务方式,增加自身效益。

二、大力扶持。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阳光培训、农机作业项目补贴等惠农项目时,大力向农机合作社倾斜,予以重点扶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农机合作社经营用地、办公场所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协调金融部门对农机合作社提供优先贷款、低息贷款等服务,打破制约合作社发展的资金“瓶颈”。

三、加强指导。帮助注册的农机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指导建设标准化库房,开展规模化作业、集约化经营,应用先进、适用的先进农机具,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实现创收增收。

四、培植典型。选择发展较好的枣寨、惠农、存占等农机合作社,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及社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其学习先进农机合作社的经验,创新经营方式,不断做大做强,将其培养成为全县的农机合作社先进典型,树立全县农机发作社发展的样板和标杆,从而以点带面、辐射全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机合作社60多家,社员2000余名,拥有大型农机具2000余台(套)。这些合作社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积极开展组织化、规模化生产作业,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成为全县农业生产战线上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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