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种方式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山东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参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粮食产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山东是农业大省,常年粮食播种面积1亿亩以上,同时也是全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据了解,山东将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探索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并规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

同时,山东还提出,用好粮食仓储设施资源,统筹利用粮食仓储设施资源,多渠道开发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用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期货市场提供交割服务,为“互联网+粮食”经营模式提供交割仓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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