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与莆田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2018年1月8日,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余文权率领我院相关处所领导、专家,赴莆田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座谈研讨,并签署科技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由院科技服务处副处长张明辉主持。
余文权副院长与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林梅西分别代表院企合作双方,在科技合作协议上签字。院成果转化处处长苏汉芳,科研处副处长陈华,农业工程所副所长何志刚,技术对接负责人苏昊助理研究员及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开发部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签约仪式与座谈会。
签约座谈会上,林梅西副总、何志刚副所长分别就企业发展现状及科企合作双方在果蔬保鲜加工、建立食品发酵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做了介绍。
余文权副院长在签约座谈会上作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科企双方合作取得的经验与成效。要求科企合作双方持续加大科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特别在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联合创新中心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余文权副院长强调,农产品加工能有效提高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是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重中之重。希望科企双方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扶持,加大人才、技术、信息、项目、资金方面的资源共享,推动创新驱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实施。通过建立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全产业链,促进项目链、服务链的生成,助力莆田市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促进转型升级。
莆田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三山村,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8904万美元,总占地面积426.8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公司主要生产蔬菜(食用菌)制品、果蔬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品罐头、方便食品等,年生产能力约6万吨。2016年企业的脱水蔬菜、食用菌等食用农产品出口额8000万美元,上缴国家税收2920万元。
据悉,莆田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与院农业工程所开展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已达6年,2017年获得我院首批30家科技示范基地称号。此次院企合作协议的签约,旨在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推动我省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科企协作,进一步激发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有效提升我院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签约仪式后,科企双方将重点围绕果蔬菌加工原料基地的培育,果蔬汁罐头、脱水食用农产品、休闲方便食品和水产食品深加工,促进科技成果与企业产品需求的有效对接,组建果蔬菌加工联合创新中心,开展果蔬制品领域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
签约仪式后,余文权副院长一行还参观了企业的生产区和实验中心。(文/图 农业工程所苏昊,一审张明辉,二审陈裕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