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试行定额评审制度 三大奖总数不超300项

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我国科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对科学技术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有力杠杆,它对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揭晓前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志敏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的奖励评审工作继续拓宽了专家和学术组织推荐渠道,细化专用项目评审组,加强专用项目审查,并不断增强评审的公开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奖励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从公开数据分析,近五年国家科技奖励三大奖的总数基本呈逐年减少趋势,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总数已控制在300项以内。据陈志敏介绍,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的综合考虑,2017年试行授奖数量总额控制,将自然科学奖数量控制在45项左右,技术发明奖数量控制在65项左右,三大奖总数不超过300项。“按照上述规则,今年在评审委员会阶段对技术发明奖试行了差额投票,差额9项,为进一步完善定额评审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此外,为了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加强科研成果的沉淀积累和实践检验,今年对完成人报奖间隔年限和论文规范使用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陈志敏表达,一是规定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全部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三大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遏制了部分完成人搭车报奖、拼凑报奖的现象;二是规定自然奖提交评审的论文专著数量,从原来的“不超过20篇”减少为“不超过8篇”,力求营造求实创新、“重质量、轻数量”的风尚。

另据陈志敏透露,在评审活动中,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最大程度杜绝人为操作的可能性。除了坚持评审驻地实行半封闭管理、相关人员手机集中封存、计算机操作纪录留痕、评审全过程录音录像存档等常规措施外,进一步在记录建设上下功夫。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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