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为质量兴农开拓新道路
发表日期:2018-01-03 11:54PM 阅览次数:
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于2014年在北京成立,是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三级农(牧)业、农垦科学院共同参与的全国科技创新协作平台,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力量。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中国农科院副院长、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副秘书长梅旭荣表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这个机制,是对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任务的有效承接。
梅旭荣:乡村振兴战略涉及到科技支撑。任何一个单一的学科、大学,只能做其中的某一个局部。而通过联盟,中央级科研机构、省级科研机构以及农科所师资和地方的大学一起,对某一个村、某一个乡、某一个县如何实行乡村振兴,给出综合的解决方案,同时发挥各自的优势,足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制。
我们中国农科院正在筹划“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就是用联盟的机制组织全国的力量,包括企业的力量。我们探索了三年,已经形成了一些固定的机制,比如实体化机制、一体化机制、共建共享机制,这三大类机制都产生了很好的作用。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走质量兴农之路。梅旭荣表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三年间一直致力于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目前已经取得成效。
梅旭荣:过去联盟里有乳业、棉花等围绕产业的联盟,重点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以奶业联盟为例,他们搞了一个“技术先行、标准引领、企业主体”的机制,23家乳品生产企业在优质鲜乳这方面已经通过认证的有近10家,取得的效益是多方面的:奶农收益、企业受益,市场占有率提高。这就是把国人对国产奶的信心在逐步恢复,并取得很好的成效。它就是一种产、学、研紧密结合。
下一步我们在推动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尤其是“质量兴农”方面,我认为“联盟”是大有可为的。
中央农村会议强调,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中国农科院副院长、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副秘书长梅旭荣认为,农业绿色发展一直很难形成多方合力,而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对打破区域限制、共同解决问题有推动作用。
梅旭荣:农业绿色发展实际上带有区域性的问题,应该把国家、省、地三级科研和大学的力量组织到一起,共同解决。因为一直以来研究院所的设置都是按学科来布局的,没有区域性的设置,所以我们认为,“联盟”在解决农业绿色发展方面也是大有可为的。不动体制、动机制,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机制创新,过去一家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联盟”把它解决掉。
梅旭荣指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虽然初见成效,但也依然存在困境。若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动合作,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梅旭荣:各自单位都有各自单位的使命和职责,在这之外,再去做这一块如果没有增量资源支持,做起来有些困难。但是我们知道不能“等靠”。我们认为,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首先进行技术创新,其次企业应该是研发投入的主体。现在我国农业研发投入国家占大头,如何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调动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这是“联盟”在三年的探索中一直要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