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评选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文件
鲁农种子字〔2017〕40号
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省种业品种管理、市场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统计、展示示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处):
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全省种子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着眼现代种业改革发展大局,锐意进取,尽职尽责,在加快现代种业转型升级、推进种业改革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山东种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弘扬正气,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省种业品种管理、市场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统计、展示示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有编办批文的种子管理和执法机构及其在编人员,种子管理机构独立设置的优先推荐。
(二)名额分配
表彰县级机构先进集体50个。其中,品种管理先进集体10个,市场管理先进集体10个,质量管理先进集体10个,信息统计先进集体10个,品种展示示范先进集体10个。市级机构先进集体,由省种子管理总站根据申报材料和工作情况综合评选,确定表彰名额。
表彰先进个人90名,县级机构人员数所占比例不低于80%。其中,品种管理先进个人20名,市场管理先进个人20名,质量管理先进个人20名,信息统计先进个人20名,品种展示示范先进个人10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种试验组织落实、管理指导到位;新品种展示示范体系健全,品种推广转化快,布局合理;信息统计服务及时到位,数据真实可靠;《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宣传执行到位,种子市场秩序规范,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种子事件;种子质量监管措施有力,检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用种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纪律严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思想解放、勇于进取,廉洁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
5.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干部队伍素质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较强。近5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先进个人
1.政治思想觉悟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品行端庄,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担当,求实奉献,在品种试验、市场监管、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展示示范等方面,工作业绩显著,为全省现代种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4.从事种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各市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确认推荐,报所在市种子管理站(处),各市按照分配名额、评选条件和要求比例择优推荐候选名单,报省种子管理总站评选。
市级种子管理机构、执法机构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先进集体奖励,省种子管理总站择优确定表彰名额。
四、有关要求
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要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德绩兼备,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自审负责制,所在地区(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做到名副其实。
请各市于2017年12月21日前将推荐结果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栋
联系电话:0531-81608116
电子邮箱:sdfyke@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邮编250100。
附件: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