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发展农业"新六产" 加快塑造四种新业态
12月4日讯 山东将加快塑造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四种新型业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业“新六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到2020年,全省将建设50个农业“新六产”示范县,培育产业链条完整、运行机制健全、带动作用明显、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600家,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
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山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部署。
山东省是农业产业化的发源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多年处于全国前列。这几年,省内各地在发展农业“新六产”上行动迅速,成效明显。下一步,山东确定将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四种业态作为农业“新六产”发展的主要方向。其中,终端型业态,将立足农产品的开发生产与加工增值,在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的基础上,构建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的产业体系。体验型业态,将立足农业多种功能的挖掘与拓展,促进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垂钓)、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老、节庆采摘、科普教育深度融合,构建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于一体的农业产业体系。循环型业态,将立足农业废弃物和加工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构建生态保护与效益并举、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新体系。智慧型业态,将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
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有生力量,也是决定性因素。山东将大力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壮大提升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在农民合作社方面,山东将引导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
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农产品储藏、运销及产地初加工。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
利益联结机制是保障农民获得合理收益的重要保障。山东将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方式,让农户分享更多的产业增值收益,构建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
山东将鼓励支持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县围绕农业“新六产”发展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等积极进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