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临储玉米开始收购

12月24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呼和浩特市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呼和浩特市地区的种粮农民可以前往12处收购库点售粮,在此期间,收购库点对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玉米应收尽收,随到随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

今年,首府粮食再获丰收,特别是玉米增产幅度较大。但由于玉米深加工及饲料企业需求不旺,再加上首府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不足,造成玉米收购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此,首府启动了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收购,确保种粮农民有粮卖得出,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此次收购价格执行内蒙古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家三等质量标准)为1.13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玉米的收购,由收购库点根据等级、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收购入库的玉米必须为2013年生产的新粮。

目前,呼和浩特地区先期设置具备收购条件的收购库点12处,并将根据收购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收购库点,以满足农民卖粮需要。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收购秩序,同时防止扎堆售粮、排长队的现象,此次收购实行凭(卡)售粮和预约收购的方式,凡到收购库点售粮的农民均需提供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开具的粮食自产证明,并凭售粮农民身份证、银行卡进行结算。各旗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时公布预约电话,引导农民有序均衡售粮。

(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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