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农办机〔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精神,7月至10月,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了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大检查期间,各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隐患治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9-10月,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组织了4个督导组,分别对吉林、浙江、安徽、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等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各地聚焦大检查重点内容,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排查与治理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川省全方位、多层次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五覆盖”。上海市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为目标,按照责任分工实施镇、区、市三级检查。天津市农机安全推行网格化管理,各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网格员名单,做到网格员职责公开上墙。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等地抽调地方业务领导与省农机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督导原则,采取市县两级自查与省级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互检互查。

二是突出重点。各地结合今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充实检查内容,以大检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湖南省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一览》,明确了检查标准,并通过湖南省农机监理信息网、“湖南机手之家”微信公众号和“机手之家”手机APP,迅速传达到各个农机监理机构和广大农机手。北京市以合作社为重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推进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增加了对农业机械和大型农机具不按规定粘贴反光警示标志及安装尾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夜间转移的安全性。江苏省积极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落实农机与公安、安监部门制定的变型拖拉机鉴定、登记、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五停止”以及“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的管理规定,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和淘汰。黑龙江省加强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省农委与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组成考评验收组对创建县市随机抽查,将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创建活动的一个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多措并举。各地以大检查活动为契机,积极创新思路,探索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湖北省、浙江省在落实5项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取消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证考试费,实现了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全覆盖。吉林省部分县市将监理服装费列入财政预算,提升了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水平。广东省投入80多万元为基层山区农机监理机构定制宣传材料,提高农机手的守法意识与安全出行意识。四川省从2017年开始启动全省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省级财政每年投入800万元,做到三年全省各县全覆盖。安徽省、云南省对“平安农机”创建单位给予财政补助或奖励,有效激励了各地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河北省积极开展政策性农机保险,对拖拉机交强险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综合险进行补贴,省市县三级财政累计补贴比例不低于80%,减轻了机手负担。山东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清理工作,按机型类别、使用年限、挂牌地域等进行分类梳理,反复劝导、跟踪追查、重点蹲守,进村入户全面收缴变型拖拉机牌照。

四是成效显著。在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各地将农机安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通过开展自纠自查,各项农机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据初步统计,大检查期间,全国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42万份,开展安全检查6.1万次,检查农业机械94.8万台,纠正违章7.3万起;排查隐患7.5万个,整改7.3万个,隐患整改率达97%;开展农机安全现场宣传活动2.4万次,受益农机手达280.3万人,发送农机安全短信息412.8万条,有关媒体宣传报道1.2万篇,培训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32.4万人,为农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氛围。今年1至10月,全国农机事故起数同比大幅减少,没有发生重大农机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变型拖拉机整治和监理免费政策实施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些省份未严格制定变型拖拉机报废期限。根据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变型拖拉机是指一些企业非法生产、地方管理部门以拖拉机名义办理登记的机动车。这些车辆既不是拖拉机,也达不到机动车的安全要求,属于企业非法生产。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三部门专项整治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设定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淘汰期限。但截至目前,安徽、广东等地尚未设定报废期限,浙江、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的报废期限明显长于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期限。

二是个别地区仍然存在违规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牌证的现象。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三令五申,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但是,在专项整治期间,有地方反映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仍然存在违规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牌证的现象,严重违反农机管理规定和专项整治要求。目前广东省茂名市已责成电白区政府成立由纪检、审计、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电白区农机局进行彻查,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三是部分地区农机监理免费政策财政经费保障不到位。从2016年5月开始,国家将拖拉机号牌费、行驶证费、登记证费、驾驶证费和安全技术检验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免征,这是中央积极推进“放管服”出台的一项惠及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的重大举措。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认真落实这一政策措施,实行了免征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但仍有部分县(市、区)没有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规定,未将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据统计,全国未落实农机监理财政经费保障的县(市、区)有568个,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继续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各地要彻底杜绝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县级农机部门主体责任和省级农机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变型拖拉机无增量。对违规发放的变型拖拉机牌证要及时收回,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要根据摸排和清理情况,及时在“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信息,确保数据准、底数清,并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高质高效地完成省际间联合排查。要从严做好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源头管理和报废淘汰,加强安全技术检验等管理措施,参照机动车报废标准制定严格的变型拖拉机报废标准,合理明确报废年限,加快淘汰非法车辆。要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打击非法生产、拼装改装、假冒套用的变型拖拉机制假售假行为,减少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隐患。

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提高认识,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抓实抓好。要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严把材料审核关,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及时组织申报,确保推出一批代表性强、示范效果好、经验可复制的“平安农机”示范市、示范县和农机监理示范岗位标兵。要做好创建活动后续监管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创建单位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以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针对冬春两季农机安全生产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向农机手传播农机维修保养、安全驾驶操作注意事项等知识,引导广大农机手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要全面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组织好农机年度检验工作,确保机具安全性能。要加强监理队伍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依法监理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力。要组织好节前安全检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预案,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各地要及时将本通报精神报告地方政府,督促协调落实农机监理经费预算。要认真对照本通报,查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12月底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附件:

未落实农机监理财政经费保障的县(市、区).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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