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玉米商业化有个难迈的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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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玉米商业化有个难迈的坎:无法可依!


自从农业部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宣布要在“十三五”(2016-2020)期间推进转基因抗虫玉米商业化,引起社会各界的议论,特别是造成科技界和种业界的思想混乱。很多种业人士来电求解,我很淡定地回答:转基因玉米商业化有个迈不过去的坎:无法可依。



农业部科教司某些官员强调,批准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是有依据的。但据我所知,所说的“依据”仅仅是国务院的几个文件或农业部自拟条例(有法律效力,但不是人大正式立法),都是规范转基因研究和转基因材料管理的,并没有转基因产品商业化和转基因产品成为主粮的实施细则,更没有产业化的系统国家法律作支撑。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规和相关政策,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必须“立法有据”。如果农业部自行推进转基因玉米商业化,则违反国家《种子法》(未经审定)和《国家食品安全法》(转基因危害证据确凿)。
农业部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宣布转基因抗虫玉米商业化,这是故意制造舆论、越趄民意。为甚么呢?第一,国家没有立法准许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的任何法规,当然,也没有立法禁止的法规,第二,《种子法》规定,新品种必须通经过审定后才能推广应用,种子法尚无“转基因玉米品种审定条例”,第三,每转入一种转基因作物,育种部门要把“基因+作物”作为一个整体申请专利,或称之为一个事件(event)。每个转基因事件从产生到区试到通过审定,至少还要经过两三年时间。第四,最重要的是转基因玉米品种需要先经过安全评价(实验)获得安全证书,不能总是以“外国人认为是安全的就是安全的”为借口吧!每一个转基因品种(事件)从申请中间试验到获批安全证书,至少也需要3-4年的时间。还记得否?五年前就有两个转基因水稻和玉米吵吵嚷嚷好像马上就要呱呱坠地了,最后还是空欢喜一场吧!就是因为难以迈过立法规范程序。
在中国,也不排除偶然事件或例外事件。比如,1995年黄淮海地区棉铃虫大发生,严重告急下一位分管农业的副总理签署放行了孟山都公司的BT抗虫棉;2000年中国谈判加入WTO,连续多年被要挟进口转基因大豆条款的刁难,谈判代表请示总理同意后签字放行。这些“权大与法”的作法应视为重大历史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啊!
农业部科教司某些官员还有一种顽劣手法,就是授意扩大转基因玉米私繁滥种面积,试图以此造成转基因玉米遍地种植的既成事实。例如前两年曝光辽宁、吉林等省转基因玉米滥种面积最多时达8000万至1亿亩,农业部官员心知肚明,查而不究,以至转基因玉米种植面积泛滥继续扩大。
时过境迁,今非昔比了!

今天,转基因食品对人类的危害证据日益凸显,全世界反对转基因浪潮汹涌澎湃。俄罗斯、德国、法国等国政府相继宣布立法禁种转基因作物、禁止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转基因跨国公司正在面临末日穷途,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了!

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但全国人大至今既未正式立法禁种转基因作物!也没有正式立法可种转基因作物?这只是时间问题。跨国转基因公司的资本是无孔不入的,游商说客的贿赂技巧是多种多样的,也说不定会有某个部门或某个官员发一个文件或扯一句话就放行了转基因!若如是,那中国就不是法制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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