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2日 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实施 “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分类及内容有所调整


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日前正式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分类调整后,与“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同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据了解,“知识产权服务”于2002年首次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知识产权领域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唯一反映,隶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版中,“知识产权服务”调整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具体内容为“指专利、商标、版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分析、咨询、评估、运营、认证等服务”,其中“运营”和“认证”首次被纳入知识产权服务范畴。(转自: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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