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5亿元

财政部昨日发布的《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称,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各省总和约105.4亿元。

财政部表示,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提前下达。该项指标列2018年213类“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通知》显示,2017年审核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171059万元;2018年提前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53953万元,其中下达北京946万元,天津1685万元,河北21917万元,山西12912万元,内蒙古42351万元,辽宁18573万元。

财政部要求,各地尽快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至市级、县级财政部门。同时,做好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有关要求,于2018年3月31日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和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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