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座谈会的通知

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省(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

为扎实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加快项目建设,增强示范效应,我部定于12月下旬召开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参观西安市阎良区设施蔬菜生产现场,各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城市交流项目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参加人员

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等试点省(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分管负责人、财务和蔬菜业务处(室)处长各1位,项目承担市农业局(委)负责人1位、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代表1位。邀请试点所在市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三、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8日报到,19日开会,会期半天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润天酒店(阎良区润天大道15号,电话:029-86831188)。

四、其他事项

请各省(区)按照会议内容的要求准备交流材料,于12月17日前将电子稿发至种植业管理司(邮箱zzyjzc@agri.gov.cn),并印制70份带到会上。

请于12月17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手机)发至陕西农业厅(联系人:张伟兵,电话:029-87344246、13186158500,传真:029-87349366)。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3日

附件:

农办农〔2013〕83号.CEB

    (文章来源:农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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