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情况及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的函

农机鉴(科)函〔2017〕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鉴定站:

为全面了解当前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情况,推动解决当前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稳定、协调发展,促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更好地满足农机化发展的新要求,现对各单位承担的省级农机试验鉴定实施和经费保障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如下:

一、省级农机鉴定实施情况,指本单位具有省级农机鉴定能力的产品受理立项、完成和结转情况,并对结转的原因作简要说明,填写附表1;

二、农机鉴定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指省财政对本单位2017年实施农机鉴定工作(含部级和省级)所需经费的保障及使用情况,2018年经费申请和预算情况等,填写附表2。

请各单位根据调查内容,对本单位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认真填写附表,于11月20日前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科技外事处。

联系人:张传胜;电话:010-5199022;传真:010-59199023;邮箱:kjch@camtc.net

附表:1.

省级农机试验鉴定实施情况调查表.xls

2.

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经费保障情况调查表.docx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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