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要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11月3日-5日,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组,对山西省进行督导检查。叶贞琴强调,要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权。通过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具体办法等方式,实现六项权能。要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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