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出台《粮食烘干设施绿色环保节能改造升级实施意见》

为促进泰州市粮食烘干设施绿色环保节能改造升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4号)和“263”专项行动要求, 近日,泰州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粮食烘干设施绿色环保节能改造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要积极示范和引领用户使用空气能热泵型、燃气型、蒸汽型、生物质型绿色环保节能烘干设施,到2020年,全市新建或改造粮食烘干服务中心示范点力争到达38个。

《意见》明确,示范点必须为当年新建或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配备处理量10t以上的低温循环式烘干机6台以上,根据建设规模大小,按烘干热源类别进行扶持、奖励烘干服务中心示范点项目,配置不同的烘干热源分别奖励0.2-4万元/台。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企社主导、场户自愿”的模式推进;要部门协同推进,市粮食局、农工办、农委、经信委、环保局、国土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要加强指导服务,各地应结合现有烘干设施规模和分布市级,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下一步,泰州市农委将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主动做好跟踪调研,确保示范推广工作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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