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年内培育50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我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年内培育50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2017年将培育打造50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培育评选100个优秀创业创新带头人。到2020年,全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将超过50万人,带动就业200万人,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发展良好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发展农村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我省将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扶贫产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建设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参与打造小麦、玉米和乳品、肉类、蔬菜、果品等十二类精深加工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开展创业创新,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鼓励发展农村新业态和农业电子商务。实施意见提出,鼓励返乡创业人员深度发掘产业、资源、历史、文化等要素,积极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生态农业、创意农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价值链。引导农村优秀青年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特色网店或微店,促进当地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开展农业电商培训,每年培训农业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1万人,到2020年培训5万人以上。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引导创建新型主体,加快培育创业创新带头人。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园区及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到2018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家。同时,对涉及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项目予以支持,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给予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贴息标准予以贴息。(记者 赵红梅)

    (文章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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