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种子管理站组织人员对《种子法》进行系统学习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种子法》,促进全市种业发展,10月20日,忻州市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再学习。

本次主要对对新修订的《种子法》共10章94条进行再学习、巩固。《种子法》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扶持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对修订中新增加的内容和修改幅度较大的法律条款进行了比较、剖析和解读。

乔九军站长强调加强《种子法》学习是对自身工作业务能力的一次提升,一要制定学习计划和要求,对种子法的学习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真正使学习落到实处;二要原原本本学习《种子法》全文,结合原《种子法》进行学习、比较、讨论;三全体工作人员以《种子法》为行动指南,做好全市种子市场监管、质量检验、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全心全意为我市现代种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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