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延长30年到底对我们有啥影响?

这两天最重磅的消息无疑是关于农村土地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再延长30年。


这使之前许多对土地担忧的人放下了心。

最近各大公众号也都相继报道了这一消息。但问题来了:再延长30年,这具体对我们有地的人,或是流转了土地的人,有哪些影响呢?


今天就给大家具体说一说。

1为什么要延长30年?

其实我国开始实行土地承包制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但最初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一般承包期也都比较短。但随着发展,发现承包期如果太短,往往人们没有积极性,或者是就利用这个短期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从而产生了不良影响。所以,就有了第一轮承包期15年,即从1983年到1997年;1997年期满后,又开始第二轮30年承包期,即现在的1998年到2027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二轮承包期距现在还剩10年,许多人又开始担心土地到期后怎么办?于是,国家又明确,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许多人吃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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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延长30年,意味着什么?

到底有啥好处?

之前总和大家说土地改革,为什么要这么大力度改革土地?因为土地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的发展。一是不可移动,二是土地流转价格高,三是增值能力差。所以,国家出台各种土地政策,就是要把土地全面放开,让它“活”起来。

可以说,土地承包期延长,可以说是土地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土地大改革的前奏。

那么,延长30年,意味着什么?对我们到底有哪些影响?

①土地越来越值钱了。

这里的值钱有两个意思:

一是土地承包年限长了,通过土地可以做更多长远收益的项目,也就是说,土地的经营价值增长了。

二是国家现在开放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贷款后,土地的年限越长,对贷款越有利,无论是金额还是申请,都更多更容易了。

②经营主体从事相关项目,将获更多补贴。

虽然我国地大物博,但土地资源总量还是十分有限的,于是如何可持续的有效利用土地,将成为未来土地红利的流向地。这对于经营主体来说,在选择项目和产业上,就有重大启示。

可以预测,未来针对土地还会出台一系列政策及补贴措施,对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土地的项目,将会有更多补贴。因此,经营主体在从事农业项目经营时,不妨多关注土地方面的政策,以免错失红利。

③有地农民可获更多收入。

更长的承包期,对于流转土地的农民来说,之前只能流转出去10年,现在多加30年,就是多收30年的租金。

3延长是好事,但必须注意一个问题!

承包期延长是好事,但必须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土地确权。

没有确权的土地今后是很难得到国家承认的,即便保留了承包地,纠纷隐患也很大。而且根据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原则,再要重新分地也是难上加难。而经营主体流转了没有确权的土地,也为日后埋下了隐患。

土地承包期延长开启了土地改革的先河,接着势必会出台一系列重大土地政策,包括土地流转、土地变现、土地增值以及土地贷款等。

在我国这个农村人口占总人口将近一半的大国,在这段承包期内,作为承包方的农民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自身出现不同情况,譬如户口外迁,土地毁损等,土地会如何处置?而作为发包方的村集体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

迁出农村户口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收回承包地情况

承包期内,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期内,不能再获得了)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譬如自愿退出承包地或者土地被征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承包地毁损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生不增地、死不减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进行的承包,以农户为承包单位,按户承包,按人分地。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这就是死不减地,除非全部死亡,则会收回村集体。

而对于新增人口,可以分配这三种地,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不过在目前我国人多地少的现状下,这三种地少之又少,所以才有增人不增地的说法。

外嫁女可拥有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确定承包关系得拿这个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地流转有规定

现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土地的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但这个流转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首先要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每个省份都有相关的标准合同范本,不能出现口头协定,简易合同,隐患较多;其次,土地性质要搞清楚,不可随意使用。基本农田不能种树,不能搞非农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不能在农用地上进行等一系列问题;最后,流转年限有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超期便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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