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彰武县种子市场植物检疫工作开展有序
发表日期:2013-12-22 07:29AM 阅览次数:
近日,为进一步整顿种子市场,规范经营行为,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或扩散,保证彰武县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目前我县种子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彰武县植保站制定了彰武县种子市场植物检疫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印发到全县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办法明确了种子市场植物检疫工作的目的、种子市场植物检疫的意义、种子市场销售应该具备的条件、违反种子市场植物检疫的处罚办法等内容。
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确保彰武县农业生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