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获得原则通过 堪称“史上最严化工园区认定标准”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化工产业是占山东工业产值1/5的支柱产业,但在过去高速发展的时代,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化工围村”“化工围城”,给周边居民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风险。近年来,特别是今年6月山东省打响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五年专项行动以来,山东省强力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优化化工产业布局,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10月15日,一个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的《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出炉,并在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
何为化工园区
所谓化工园区,指以化工产业为纽带形成的生产加工体系匹配、产业联系紧密、原材物料互供、物流成熟完善、公用工程专用、污染物统一治理、安全设施配套、资源利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的产业聚集区。
认定标准将从5个方面打分,涉及12项必要条件
标准明确,一个化工园区的认定,将从5个方面被量化打分。若总分低于规定标准,这个化工园区就会被判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在100分的满分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占25分,规划布局和公用基础设施各占20分,经济发展占10分。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在认定标准中,共涉及12项必要条件。包括:化工园区建成区连片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或者规划连片面积在8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园区内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园区外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防护等距离要求;园区具有批准时效期内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等。
在认定程序方面,《办法》明确园区管理部门向所在县(市、区)、设区的市政府提交的八大类基础材料,县(市、区)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初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将符合认定标准的园区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专家对市级政府上报的园区认定材料进行复审、现场核查和评分,综合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评分情况确定拟认定的园区名单,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省经信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山东省政府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办法》还明确,化工园区建成区连片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或者规划连片面积在8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要远离所在城市主城区,不处于主城区主导风向上风向。具有批准时效期内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园区内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设区的市或县(市、区)政府已编制规划并承诺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搬迁的,视为符合条件。
要具备集中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一级A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及有关地方标准要求。园区入河(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污水排放不影响受纳及下游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目标。
化工园区内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设有集中的安全、环保监测监控系统。按环评批复要求设有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正常运行。
当年度没有受环保限批、挂牌督办,以及限期整改未完成等事项。根据规划建设的产业情况和主要产品特性,配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力量。
认定园区总评分应在规定标准以上
园区认定要在满足12个必要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评分标准》,对园区的规划布局、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细化赋分,认定园区总评分应在规定标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