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出台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治行动计划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农业局印发《天台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八大主要任务:

进一步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按照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总体目标要求,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县与乡镇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农机安全监管部门与辖区农机安全生产主体签订责任书,大力推进主体“三落实五到位”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每年组织督查工作不少于2次。

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坚持面向农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三面向”原则,通过举办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农时季节送安全下乡、节假日农机安全集中宣教、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加大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唱响安全发展好声音,营造安全发展好氛围。借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或协会等多方平台,形成集中办班、专题讲座、安全主题活动、安全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在综合治理期间内,确保全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

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和报废淘汰。强化变型拖拉机源头管控措施,严格检验制度及“谁检验,谁负责”问责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从严变型拖拉机年度安全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证。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老旧拖拉机报废淘汰力度,严格审核拖拉机报废年限,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要进行书面告知,限期进行报废。对驾驶报废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员一律顶格处理,强制报废并不予享受政策补贴。

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拖拉机专项整治等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巡查制度,制定巡查计划,突出农忙季节,深入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巡查。努力探索开展田间农机执法,防止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操作。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巡查日志制、较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整改督办制,督促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建立农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机制。

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生产防控能力。积极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邀请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等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推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烘干机四类农机具免费实地安全检验。2020年底前,全县实施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四类农机具的安全检验率达90%以上。进一步深化与公安、安监、城管、环保等部门协作,多层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严厉打击上道路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与安信农保、人保财险等保险机构的合作,认真落实农机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引导农户积极参保,增强农机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农机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推进全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农机监理人员、农机执法、农机牌证申领和订制、驾驶考试等农机监理业务信息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智慧农机建设,引进和示范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智能农机装备,推动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向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发展。在继续发挥好农机安全片组、拖拉机驾驶协会等管理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利用QQ、微信等互联网平台,通过建立群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进一步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装备建设,每年多层次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升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加强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适应农机化展的新形势和安全发展的新要求,科学预测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制定防控举措。

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提高示范创建质量,扎实扎密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到2020年,建成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新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街道)4个、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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