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国家重点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近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园区创新监测报告2016》。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我国重要的创新密集区,对其进行创新活动监测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重点园区创新监测报告2016》基于2014年—2015年统计数据,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对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能力进行了监测。

1.国家高新区成为创新发展、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先导

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在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中发挥了引领作用,是我国推动“双创”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主要的战略力量。

一是在稳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新常态下,国家高新区依然在高基数上保持了较高增长,“十二五”期间,146家国家高新区实现年均增长17.4%,其中有18家年均增速在20%以上。2016年,纳入统计的146家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744127亿元)比重达11.8%,其中42家高新区的园区生产总值占所在城市GDP比重超过20%,22家超过30%,10家超过50%;实缴税费占全国税收收入(130354亿元)的12.0%;出口总额占全国外贸出口(货物及服务出口156648亿元)的比重为18.6%;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3%。国家高新区的规模经济总量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强有力支撑。

二是已成为中国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国家高新区集聚了4.1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占全国高企数量的39.4%;国内外上市企业140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近3800家;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96家诞生于国家高新区,全国131家独角兽企业中有104家在高新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404家,超1000亿元的企业10家。形成了以中关村、张江、深圳、杭州等为代表的全球创新高地,诞生了一批以联想、小米、华为、阿里巴巴等为代表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是已成为中国推动“双创”的核心载体。国家高新区是全国创新资源最密集、创新活动最活跃、创新强度最大、创新成果最丰硕的区域。全国经备案的众创空间40.5%在国家高新区内。2016年国家高新区新增注册企业达到28.2万家。高新区内企业R&D经费支出达5379.9亿元,占全国企业的44.3%,全部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1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倍。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发明专利219.3件,是全国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9.6倍。技术合同成交额3051.7亿元,占全国26.8%。吸纳1805.9万从业者,其中54.8%为大专以上学历。

四是已成为中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一带一路倡议中,越来越多的国家高新区开始建设海外孵化器、海外产业园,探索产能合作、技术溢出和成熟模式形成国际辐射。

五是在引领新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方面作用凸显。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各地依托高新区建设了一批产业科技新城,比如苏州工业园、成都高新区等都是其中的典范。

2.国家农业科技园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014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投入不断加大,创新途径日益丰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集成示范与辐射带动效益持续提升,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以及推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一是创新投入不断加大,建设了一大批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园区通过整合国家财政、地方财政、科研单位和企业等资源,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农产品检测检验和农产品电商平台等创新载体,以平台集聚资金、技术和人才,提升园区创新能力。2014年全年园区投资总额1119亿元,科研经费投入91.5亿元,拥有研发中心数1807个,其中省部级研发中心726个,研发人员数量超过5.4万人,一大批研发平台的建设大幅提升了园区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孵化培育能力不断增强,培育了一大批农业科技企业。园区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园区+公司+农户”、“园区+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家庭农场”等多种模式,构建了完善的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科技培训、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体系,成功引进、孵化培育了一大批现代农业科技企业。截至2014年底,园区引进培育企业总数7445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371家,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588家,农业上市公司61家,当年在孵企业1144家、毕业企业491家、新增孵化企业369家,园区“造血”功能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三是创新产出日益增多,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园区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园区通过领办、创办、协办农业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构建服务体系,带动了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农产品深加工、农业信息服务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效地推动了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截至2014年底,园区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植物和畜禽水产新品种308项,取得知识产权数4230项,其中专利授权2074项,同比增长150%;超过20家园区拥有地理标识产品,园区拥有品牌1866个;园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产业总产值达5378亿元,其中,二三产业产值总和占总产值的83%,实现了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数量和质量的双赢。

四是集成示范效益显著,有力地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园区不断加强核心区与示范基地的合作,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园区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推广力度,通过星火基地、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专家大院、科技超市、农技110等多种方式,使园区成为培训农民科学种养的课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生实习的基地,科技成果转移、推广、使用的试验田。截至2014年底,园区核心区平均建设面积约2400亩,示范区平均建成面积为68000亩。示范基地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施数量4230项,开展培训2.55万次,带动当地农户人数545万人,农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9718元,超过当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9.2%。园区的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示范基地得到放大和提升。

五是建设模式不断优化,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园区立足区域农业基础优势,以产业集聚人气和生产要素,园区在带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构筑了“宜居、宜业、宜游”和“生产、生活、生态”为一体的园城镇村融合发展格局。如武汉农业科技园区融合高端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聚集高端创新创业要素,打造了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典范;杨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通过探索现代农业模式与机制,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向规模化和产业化转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6年位居陕西第一,为就地城镇化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撑,创出了可复制的现代农业发展“杨凌模式”。

3.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成效显著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将以现有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为基础,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样板。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科技部等部门联合推动的一项地方可持续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截至2016年年底,已建立实验区189个,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实验区建设通过新发展理念宣传推广、制度和管理创新以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地域可持续发展模式,取得了显著成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国内的普及。创建初期,基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实验区工作提出了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经济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这一理念不仅当时在国内是先进的,与国际上发展理念的创新也是同步的。正是这种前瞻性的探索,为我国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郑重承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理论储备与实践基础。环境与发展大会后,特别是我国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以来,我国通过在实验区广泛开展宣传培训等活动,使地方干部和公众很快了解和接受了可持续发展理念,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到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之中。

二是在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实验区工作没有采用靠财政拨款搞实验、靠政策优惠搞开发的方式,而是采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制度改革创新这两个手段开展工作,探索出了“政府组织、专家指导、企业支持、公众参与”的合作共建机制,实验区的许多发展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2015年实验区人均GDP是7532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1%,比全国平均值低1/4;城乡收入比为2.15∶1,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值2.73∶1;实验区人均预期寿命为77.85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1岁。实验区还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性的地域可持续发展模式,如美丽乡村建设的浙江安吉模式、大病再保险的江苏太仓模式等。一些成功的可持续发展经验和模式已经推广到实验区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实验区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一个标杆。

三是发挥了向世界展示中国可持续发展做法和成就的窗口作用。在2002年、2012年我国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中,均以独立章节介绍了实验区建设的做法和成效,这两份报告均正式提交联合国。在2011年外交部与国家发改委共同举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高级别研讨会期间,专门安排与会各国代表听取实验区建设的经验做法,并实地考察了部分实验区。在《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报告(2000—2015)》《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2017)》中,将实验区建设作为中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写入报告,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建设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实验区工作的新的历史使命。面向未来,实验区和示范区将成为我国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创新高地和实践平台,为新时期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发挥好标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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