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召开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
9月22日,我院召开了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余文权副院长出席了此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人事处、科研处、计财处、成果转化处以及种业改革试点单位水稻所、作物所的相关领导与科技人员。
会议由成果转化处处长苏汉芳主持。她首先介绍了我国种业人才发展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的情况,包括由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全国改革视频会议的具体内容。从总体来看,我国的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各项任务正在逐步落实,前期工作值得肯定,这不但调动了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主动创新、加快转化的积极性,也使得种业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快的进展。
根据省农业厅要求,我院水稻所和作物所作为福建省首批省种业改革工作试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必须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参考中国农科院等首批试点单位做法和经验,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细化政策、落实要求,出台规范兼职、取酬、持股等事项的科研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健全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先行先试,当好全省种业权益改革的排头兵,尽快形成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引领带动全省种业权益改革全面开展。
余文权副院长对试点单位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试点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及权益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统筹领导及部门协作;二是要充分听取科研人员的意见,尽快制定落实改革工作的方案,加快推进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和种业人才发展,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三是试点单位要及时公开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学习,充分理解其精神,加强宣传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的制度模板,为全院开展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带好头。(图文成果转化处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