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宣贯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日前,全国首例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4号主席令正式发布,并于7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营造良好实施环境。6月下旬以来,塔城地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宣传车、咨询台、微信平台、手机短信以及电视、村队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开展《办法》宣传活动,并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辖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所属企业和作业场所,面对面进行解读与宣传。

截至目前,全地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累计派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360人/次,深入乡镇、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销售和作业场所,进行现场面对面的宣讲,设立咨询台30场/次,在村队大喇叭上播放《办法》音频,发放《办法》宣传资料2800余份,在全地区掀起《办法》宣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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