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种子法部委在行动


农业部

种子法推动种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新法实施后,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种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企业科研投入不断增加,品种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企分工合作更加明确,种业科技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各方行为全面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向好,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年多来,农业部秉承立法精神和“放管服”要求,严守“法不授权不可为”的基本遵循,以营造全面依法治种局面为目的,以发展现代种业建设种业强国为宗旨,扎实推进新法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完善配套规章,全力推进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开展督导检查,全面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建设法治种业新格局。

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品种权保护水平提升,推进种业放管服改革,为推进现代种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发改委

一年多来,国家发改委坚持规划引领,把现代种业发展摆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一是把发展现代种业作为“十三五”期间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关键措施。二是在《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中部署了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的任务。三是将印发《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推进现代种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甘肃玉米、四川水稻和海南南繁三大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建设;批复农业部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投资2.6亿元推进国家作物种质库建设;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用于农作物种子工程建设,增强现代种业竞争力。同时严格外资准入,加强对国内种业发展的合理保护。

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种子法,结合部门职责分工,将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科技部

种子法出台后,科技部与农业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共同印发了《主要农作物良种科技创新规划(2016-2020年)》,系统部署种业科技工作;分两批启动实施研发项目41项,落实中央财政资金20.9亿元,强力支撑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育种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研究;加强种业科研能力建设,强化成果转化,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种业发展。

当前,我国共保存各类农作物种质资源47万份,保存总量居世界第二位,良种在粮食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3%以上,“十二五”期间,选育并审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3100多个,累计推广15亿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具备了较完善的全产业链商业化创新体系,部分企业的育种成果大范围推广应用。

下一步,科技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继续加大对种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为种业做大做强提供科技支撑。

财政部

近年来,中央财政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持措施,逐步形成扶持种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一是2016年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项目支出,支持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种质品种资源保护、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工作;二是研究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大力推广高效、安全的育种制种技术;四是着力推动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运营3年以来,已投资12.78亿元,投资项目23个,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种业企业,打造“种业航母”,同时,积极支持种业企业延伸种业产业链,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坚定地落实国家扶持种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突出支持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狠抓落实,推动我国种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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