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女子请9天事假 公司要其交450元请假费
发表日期:2017-09-23 10:21PM 阅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陈奇雄)请一天假要向超市交50元请假费!昨天,该超市促销员余女士拨打武汉晚报新闻热线82333333称,她打算请9天事假,要交450元钱请假费,余女士想问下这一规定合理合法吗?
余女士是武汉葆春蜂王浆公司员工。4个月前,她被公司派到青山一家超市当促销员,工资由葆春公司发放,葆春公司委托超市对她进行考勤考核。最近,她老公生了重病,孩子没人照顾,她向葆春公司请事假9天,获批。葆春公司还因此事向超市方发出书面文件。
余女士说,9月20日下午,她拿着葆春公司签发的文件,去找超市卖场主管,申请从9月21日到29日期间请事假9天。该主管说请假可以,但得按50元钱一天标准交请假费。
余女士强调,自己来该超市当促销员后,就没有在法定节假日休过假,自己这次请事假,其实只是补休,超市还要扣钱,有点不厚道,“我一个月工资才2000多元钱,一下子要我交450元请假费,我觉得蛮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