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桃林常委:让现代农业搭上“国际快车”
发表日期:2017-09-21 10:57PM 阅览次数:
总体上,要立足我国农业比较优势和发展需求,聚焦重点地区和关键领域,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调剂国内余缺,强化顶层设计和部门协同,加速形成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农业对外合作格局,促进我国农业结构升级、方式转变、动力转换,提高农业发展的综合产能、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是进一步优化农业对外合作的谋篇布局。按照“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统筹考虑全球农业资源禀赋、农产品供求格局、科技研发水平和投资贸易政策环境等因素,科学确定国内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分区域、产业、产品谋划农业对外合作布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业投资、贸易、技术和产能领域的合作,与生产条件好的农产品出口国的调剂型、紧缺型农产品供给能力合作,与粮食进口国和主要缺粮国的农业技术合作,构建重点突出、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区域农业合作布局。巩固果蔬、茶叶、水产等传统出口产业优势,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粮食和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初步形成农业对外合作全产业链布局,推动优势产能转移。突出科技合作的先导地位,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促进技术转移。瞄准国际前沿农业科技领域,聚焦应对气候变化、农业节本增效、可持续发展、保障食物安全等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在境内外建设一批国际农业科技合作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区。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业对外合作的体制机制。完善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农业对外合作运行机制,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和公共服务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外农业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全球农业大数据系统,创新信息共享服务机制,构建粮食及主要农产品供求及价格变化等信息的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和产量与产能转化的响应调控保障体系。健全产业损害风险监测评估、重要农产品贸易救济和损害补偿等机制,有效保障对外农业投资贸易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全球农业投资贸易规则制定,有效提升掌握、利用和引领国际标准和规则的能力水平。支持引导在境内外建设一批中国优势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园区等,探索构建农业对外合作的产业链、价值链支撑和各种融通平台。
三是进一步强化农业对外合作的政策支持。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农业对外合作的支持力度,立足我国农业安全目标需求,设立一批农业对外合作项目,积极吸引国际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同时,探索设立专门针对农业对外合作的加工、仓储、港口、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策,引导国内外农业产业的对接互补,推进开放和一体化的全产业链运营,并促进农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渗透互动和融合发展。另一方面,更要注重统筹农业对外合作资金渠道,切实用好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外经贸发展专项、境外粮仓科技创新专项以及政府间国际合作专项等各类资金项目。同时,要在总结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境外延伸试点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外农业合作项目与国内现有各类农业计划和项目的衔接。此外,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探索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信用保证、PPP合作等财政支持手段,引导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商业银行、投资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进一步加大对外向型农业企业的信贷保险支持力度,构建良好的农业对外合作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