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市监局成功调解一起群体种子投诉案

近日,消费者高某等11户农户投诉称,去年从元谋县元蔬种业有限公司设在元谋县老城乡库南村委会牛金树村的销售点购买过规格型号为“九天日本3号”黄豆种611公斤,均价15.943元/公斤,金额9741.17元。群众普遍反映:该黄豆种树棵高矮不一致;豆子不饱满、外壳呈现浅黄色、不是绿色;壳内豆米无包衣,叶子呈尖圆形,不是椭圆形,叶子是浅绿色,不是深绿色,造成无法栽种,涉嫌假种。接到投诉后,该局及时与县农业局取得联系,同时通知元谋县元蔬种业有限公司派人参与实地核查,经核查,元谋县元蔬种业有限公司的上级供货商是辽宁省开原市辽北种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分两批向元谋县元蔬种业有限公司提供800公斤黄豆种。本来应供货的黄豆种型号是“九天日本3号”,实际上是元谋县元蔬种业有限公司的上级供货商错把“九天日本5号”种装入“九天日本3号”包装袋中,由于上级供货环节出现问题,元谋县元蔬种业有限公司进货环节没有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导致销售的不是“九天日本3号”,而是“九天日本5号”未及时发现,最终给36户群众造成损失。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农业局组织双方调解,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元谋县元蔬种业有限公司按照群众购买种子数量每公斤140元的标准补偿36户农户经济损失65800元,双方对调解均表示满意。楚雄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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