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启动,首批品种下月公布

粮油市场报讯 9月14日,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家粮食局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建立“中国好粮油网”信息平台,统一发布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优质粮油产品信息,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线上销售服务,并进行粮油营养健康知识科普宣传。

《通知》强调,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依据“中国好粮油”标准和相关要求,客观、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布申报通知,公开遴选要求和程序,设立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原料基地、生产场所等进行考察。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产品,经“中国好粮油”工作组审核后,可在“中国好粮油网”进行展示并开展线上交易。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推荐报送的“中国好粮油”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时间节点上,2017年度遴选工作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遴选品种主要为大米和小麦粉,9月底之前组织完成第一批遴选工作;第二批遴选品种包括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及杂粮杂豆等产品,12月中旬以前组织完成第二批遴选工作。国家粮食局将于2017年10月16日品种发布首批“中国好粮油”产品。

据了解,各类粮油加工企业均可按照企业所在地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遴选文件要求,自愿参与“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参加遴选的产品应为以国产优质原料加工生产的、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产品;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一年一报”方式进行。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产品质量信息、产品检验报告及企业相关证照等。

“中国好粮油”产品管理将实行动态化。《通知》要求,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本省遴选推荐的“中国好粮油”产品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全覆盖抽检。国家粮食局也将定期组织开展抽检工作。抽检达不到标准要求、消费者认可度低的产品应及时调整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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