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品种案件情况调查通知

黑种局[2017]21号

关于开展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品种案件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种子管理处(站),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

根据《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相关规定,省农委于今年初对107个农作物品种进行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为加强引种备案品种的管理,做好跟踪评价,及时防范农业生产风险,我局决定对2017年在我省种植的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品种案件发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各地要认真梳理引种备案品种的案件发生情况,填写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品种案件统计表,对所发生的案件要固定证据,对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品种,经省农委批准后将撤销备案。请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于9月20日前将统计表报本辖区市(地)种子管理处,各市(地)种子管理处和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对辖区各县引种备案品种所发生案件进行汇总,于9月30日前报省种子管理局品种审定科。

联系人:安阳初

联系电话:0451-86030773

邮箱:anyangchu@126.com

附件:

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品种案件统计表.xls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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