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见义勇为”为何再现申报难 到底难在哪里
7月1日,在河南、山东两省交界处的李清浮桥黄河段发生一起溺水事故,5名溺水者获救,而参与救人的河南农民李修国却失踪了,至今仍未找到尸体。因其中4名获救溺水者来自山东,李修国家属从7月26日开始为其向山东、河南两省申报见义勇为认定,但至今两地相关部门都未受理。(9月10日报道)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中再次重申何为见义勇为,即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行为。上述报道中,河南农民李修国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救出4名陌生人,自己却失踪了。毫无疑问,李修国舍己救人之举是不折不扣的见义勇为。按理,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甚至表彰一番,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家属想要为李修国申报见义勇为,竟频频受阻。试问,为何明明确有其事,申报之路却寸步难行,见义勇为申报难到底难在哪里?
事实上,李修国下落不明甚至可以说尸骨未寒,家人伤心欲绝、悲痛之余,为其申报见义勇为,这既是对李修国的祭奠,更是一家人的心理安慰,可申报过程却步履维艰,怎不令人心寒。回顾李修国一家申报之路,笔者认为其难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其一,被救助者“躲猫猫”,取证难。 李修国家属希望4名被救者能够出面为其见义勇为行为做证明,按照常理,对救命恩人知恩图报是再正常不过,可被救者却“忘恩负义”,关键时刻玩起了躲猫猫,不愿现身姑且不说,到最后甚至矢口否认去过事发地。试问,被救助者为何不敢出面作证?其良心何安?仔细分析4名溺水者不敢出面作证的原因,不外乎是害怕放蚊入账,自找麻烦,故而来个死不承认。
其二,相关部门“踢皮球”,申报难。家属已准备好见义勇为申报材料,但河南、山东两地均不予受理,山东省认为应该按照户籍所在地申请,而河南又认为事发地属于山东菏泽郓城县境内,应到山东办理,就这样你推我、我推你,两地相关部门均未受理,申报一事只能无疾而终。深究两省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外乎就是一句制度规定,各有各的当地政策,让其申请陷入尴尬境地。
其实,无论是溺水者的逃避现实,还是相关部门的相互推诿,归根结底还是见义勇为申报制度机制的不够完善。倘若能让被救者放心大胆地出面作证,而不担心惹祸上身,4名溺水者或许能少些顾虑;倘若全国能有统一的申报体系,而不是“十家锅灶九不同”,李修国家属的申报之路或许会顺畅很多。
因此,要让见义勇为申报不再难,就必须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改变现状,当务之急就是必须改变各个地方政府认定机构不统一、认定标准不一致等情况,对申请过程由有关部门统一出面,主动搜集证据,解除涉事人员的后顾之忧,才不会让形形色色的门槛阻拦了见义勇为者的申报之路。
总之,莫让“申报难”给见义勇为者本人甚至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否则,以后谁还敢挺身而出?社会正能量如何得以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