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科技战略合作协议
9月7日,中国科学院与国家质检总局新一轮科技战略合作协议在北京签署,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出席仪式并讲话。中科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张亚平,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此次续签合作协议,双方紧密衔接《质检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将在前沿优势领域攻关、实验室共建共享、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国门生物安全保障、促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
白春礼在讲话中回顾了长期以来双方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取得的丰硕成果。他表示,中科院作为科技国家队,为质检工作提供基础研究积累、关键技术支撑和系统解决方案,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重要任务。签署新一轮的科技战略合作协议,将更好地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对推动我国质检科技发展、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白春礼说,中科院将整合院内相关力量,推动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的建设;开展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方法、技术与装备等方面重大科技攻关和安全评估、预警预测和防控研究;继续聚焦质检科技和国门生物安全的需求,支持开展有关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的前沿研究;组织院士和科技专家,为质检事业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质检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完善实验室认证认可制度,建立大科学设施、科技条件平台、共性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装备等开放共享机制;依托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研究所的专家队伍,有针对性地进行在职培训、联合培养、学位教育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积极支持双方开展兼职、挂职、互聘等多种形式的人员交流。
支树平表示,六年来双方的合作卓有成效,值得肯定。此次续签协议,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他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国际单位制变革,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提高国家质量基础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质检技术机构与中科院相关院所、大学在科技前沿和重点领域建立有特色的联合实验室,推进双方实验室资源共享;健全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重大科技需求,有效降低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联合开展检验检疫新技术研发、科普教育、资源与信息共享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国门生物安全科技研究;同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着力推进双方高层次人才交流培养。
中科院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见证了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据悉,自2011年签署科技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在信息交流、人才培养、联合攻关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建立了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安全评价、口岸检疫性真菌快速鉴定技术与标准、病毒检验检疫技术与标准,中科院相关单位承担的遥感技术、超导、纳米技术等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并立项国家标准计划179项,促进了中科院专业技术研发能力与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