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开展“绿箭”农药市场执法行动
为了更好的保护老百姓的合法群益不受侵害,确保老百姓可以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农药产品,浙江省义乌市开展“绿箭”农药市场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
夏季是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和果品、蔬菜等主导农产品生产旺季,为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规范投入品使用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17年8月份,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宅大队组织开展了“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
加大巡查力度及频率。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义乌市执法局后宅大队辖区内4家农资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并联合市场监管局,后宅农办等部门开展共同执法,重点检查农资店进销货台账是否健全、有无在销售禁限用农药、在售农资产品证照是否齐全等情况。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也是义乌市执法局后宅大队的重点监管对象,执法队员定期到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实地检查,与农林局开展联合执法,深入田间地头,对农作物用药用肥情况进行检查,核对种植户的“三项记录本”,并对其现存的肥料、农药进行检查。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针对检查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行为,义乌市执法局后宅大队采取不包庇、不纵容、依法查处的高压态势。在专项检查时,执法队员发现某农资店为了方便经营,违法将种子拆封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过调查取证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了农资销售市场的经营秩序。
提高认识,加强思想教育。义乌市执法局后宅大队在巡查时,积极向农资店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宣传贯彻新实施的《农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认真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倡导诚信生产经营。
接下来,义乌市执法局后宅大队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全市创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努力确保我市夏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产品高产增效,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