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推进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种字〔2017〕31号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局、各种子企业: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鉴于目前各企业开展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不平衡,为快速推进我省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尽快推动网上备案工作。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为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农业部种子局组织开发了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包括APP备案(手机终端)和PC备案(电脑终端),今后备案管理以网上备案为主,网下备案为辅。

备案流程:一是各种子企业必须先登录中国种业信息网(http://www.seed.gov.cn),点击“农作物种子企业业务办理集成平台”,进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系统,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者获取流水号。二是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者获得种子企业的流水号后,登录中国种业信息网自主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备案提交等业务操作,确保网上备案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可不提交纸质材料。备案相关操作指南和应用软件可在中国种业信息网下载。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备案者,应由委托种子企业代办或可采取网下备案方式。网下备案者须向备案受理机关提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并报送备案所需纸质材料,备案受理机关应代为录入网上备案信息。

二、重点推进网上备案的督查工作。各市种子管理局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重点督促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做好备案工作,确保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代销和不分装销售等四类备案主体全部依法完成备案。对种子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的,可以按《种子法》“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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