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工作“确”出不孝子 农民该哭还是该笑

2018年土地确权工作将全面结束,然而,在这土地确权过程中,几乎每家每户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不是四至、丈量面积不清,就是土地权属引起纠纷。因权属问题导致六亲不认的情况亦然比比皆是。

近日,小编就听到一则因宅基地房屋归属问题,父子俩对付公堂的案例。事情是这样的:

二十年前“老王”以未成年儿子的名义申请了宅基地盖了房子,当时确权登记宅基地时使用者的名字写的是儿子。可如今儿子成年了,却与父母争房。二老气不过便将儿子告上了法院。

双方各持己见,“老王”觉得,当时以儿子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申请人员是一家三口,那时儿子还未成年,是两口子出资建房的。应该归我们。儿子却认为土地使用者是自己,父母出资建房是对自己的赠予。

因此,本案的问题可以概括为:建房时出资的家庭成员可拥有相应的房屋份额吗?

这将分为两种情况:1、原则上谁出资谁就有房子的份额,但若你只是为了帮助家人建房出资,并不想获得产权,这种情况下就没有你的份,显然本案老王并没有放弃产权。2、你是家里的成员,但户口已不在村里的话,你就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就不能取得房屋份额。

最终法院认定,宅基地虽以儿子名义申请,但父母以儿子作为家庭成员的代表提出申请,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该户家庭成员均享有使用权。另,由于建房时儿子未成年,父母出资,因此房屋归属为父母。

在小编看来,这儿子真是白养了,父母含辛茹苦将你养大就是为了和自己争房子的吗?另外家里就一个儿子,待老人百年归老后,这些不都是你的吗?何必这么大费周章的,伤了父母的心。养儿防老,这对老李家来说真是打脸。另外,让小编意外的是,土地确权工作,还能“确”出不孝子,真不知道该哭还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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