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个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农机安〔2017〕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化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做好与即将颁布实施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两个部门规章的衔接工作,我司对《拖拉机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内容及评定标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等七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整合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征求意见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现征求意见。

请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实地验证,广泛听取基层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农民机手建议,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9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反馈至我司安全监理处,无修改意见的也需行文反馈。如需参考部门规章草案,请与我司安全监理处联系。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 010-59193363、59193341(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电子邮箱:njhsajc@agri.gov.cn。

附件: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征求意见稿)》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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